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商务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

来源:攀枝花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问:如何理解“总额控制,额满即止”“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答:“总额控制,额满即止”“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是指2026年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按季度分批次向市(州)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资金,攀枝花市将根据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均衡分配确定月度使用额度。补贴资金额度按消费者填报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依次占用月度资金额度,当月补贴资金额度用尽后不再受理,符合条件但未申领到补贴的消费者可在次月额度到位后再行申请。

  问:“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指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小型客车为车长<6000mm且乘坐人数≤9人,微型客车为车长≤3500mm且内燃机排量≤1000mL(纯电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5kW)。

  问:本次补贴的适用对象是谁?

  答:仅面向个人消费者,报废/转让旧车与购置新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企业等单位不参与本次补贴。

  问:消费者未备齐全部申请材料,能否用其他材料提前占用当前补贴额度?

  答:不允许。未备齐全部申请材料或通过虚构要件抢占名额的申请将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被驳回,且不予保留已占用额度,需在完善要件后且仍有剩余额度时重新填报。

  问:旧车是2025年1月8日前在申请人名下的,但2025年间进行过一次交易,申请人将旧车回购并登记名下,是否还能享受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答:不能。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该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转让的旧乘用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购置的新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问:如何理解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攀枝花市内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四川省内办理?

  答:要求个人消费者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攀枝花市范围内,《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信息栏载明的登记机关应在四川省范围内。

  问: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答: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不予补贴。

  问: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能否转让所购新车?

  答:不能。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不得转让参与申领补贴的新车,否则将无法享受补贴优惠。

  问:转让旧车和购置新车有先后顺序要求吗?

  答: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只需相关发票开具时间、登记日期在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即可。

  问:购买所有新能源车都能享受补贴吗?

  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享补贴,可通过工信部官网查询车辆型号是否在目录内。

  问:如何确定个人消费者的补贴申请受理地?

  答: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受理地,均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问:补贴政策的后续调整如何知晓?

  答:政策实施过程中若遇国家、四川省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攀枝花市本地政策优化调整将通过攀枝花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攀枝花市汽车流通商会向车企进行宣传。

审核: sswj   责任编辑: ssw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