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商场超市商务宾馆等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20-07-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双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3.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强化重点区域防控。
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对商场、超市、商务宾馆等场所的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购物车筐、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洁消毒,商务宾馆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
7.保持大堂、电梯、前台、售货区和客房走廊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8.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9.对进入商场和超市的顾客和工作人员不进行体温检测。对进入商务宾馆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10.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顾客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在商场和超市内可自愿戴口罩,在商务宾馆内无需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提醒工作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前台应设置“1米线”,提醒客人购物、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商务主管要压实属地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加强统筹调度,强化监督,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商场、超市、商务宾馆等场所的防护指南的落实情况。商场、超市、商务宾馆等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超市、商务宾馆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一旦发现未落实防护指南的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攀枝花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