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
来源:攀枝花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09-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商务生产及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的岗位责任
(一)市商务局局长是全局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直接对局长负责,具体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局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和领导。
(三)组织制定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监督检查全市商务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监督检查全局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协调解决商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组织对重大商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案件的讨论和决定。
(七)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组织对行政执法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执法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定。
二、行政执法职能科室的岗位责任
(一)负责商务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二)负责商务行政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认真宣传和贯彻商务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
(三)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实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四)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政策规定对违反商务生产流通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照政策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报局执法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五)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组织讨论典型的执法案例。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的培养,执法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创新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新的执法途径。
(六)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
(七)密切配合并共同实施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商务行政执法检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
适用于全局取得商务行政执法证并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
(一)认真学习并掌握与商务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自觉学习并熟悉掌握商务行政执法检查的范围及内容,认真履行职责,不越权执法。
(三)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商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行政执法对象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等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准确,程序合法,用法准确,处罚适当。
(四)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例行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和调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本人的《行政执法证》,文明执法,并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六)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方式、顺序、时限等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遵纪守法、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严格按规定处理罚没财物。
(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失位、不缺位”,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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