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商务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统计数据

我市2019年1—10月消费品市场综合分析

来源:攀枝花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11-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10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2.41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与上月持平,增速全省排位16位,较上月提升1位,高于全国(8.1%)1.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0.2%)0.3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批发、住宿、餐饮业较快增长,零售业增速趋缓。

  1—10月,我市批发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额分别为36.66亿元、4.09亿元、45.15亿元,分别增长11.7%、13.1%、12.2%,增速均较1—9月提升0.1个百分点。零售业零售额为239.51亿元,占社消零总量74.3%,增速仅为9.2%,较去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影响我市社消零增速提升。

  (二)限上餐饮收入、商品零售增速放缓。

  10月,我市限上商贸单位餐饮收入、商品零售增速分别为14.7%、9.3%,较9月增速分别下滑3.4个、1.6个百分点。1—10月,餐饮收入、商品零售累比增速分别为12.3%、9.6%,餐饮收入增速高于商品零售2.7个百分点。

  (三)肉禽蛋类、书报杂志类、文化办公用品类、石油及制品类成消费热点。

  10月,肉禽蛋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7.4%;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1.6%;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7%;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1.4%。四类商品零售额当月增速均在19%以上,成为销售热点。

  (四)城镇消费与乡村消费增速差收窄。

  1—10月,我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3.19亿元,同比增长9.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9.22亿元,同比增长10.6%,乡村消费增速快于城镇消费增速0.7个百分点,较1-9月收窄0.1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限上单位拉动力较弱。

  1—10月,全市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1.9个百分点,对全市消费品市场贡献率为19.0%。我市限上单位比重较小,消费主导地位不突出,导致引领作用弱,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长力度有限。

  (二)汽车类商品销售增速走低。

  1—10月,全市限上汽车类增速商品销售增速仅为2.8%,较去年同期增速下滑11.2个百分点,此类商品占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的比重超过38.8%,对全市消费品市场影响较大。

  (三)部分商品增速持续回落。

  10月,限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日用品类,通讯器材类的增速分别只有-22%、-26.5%、-7.3%、-5.6%,较9月增速分别下滑13.1、9.1、31.9、7.9个百分点,拉低了我市1—10月社消零增速。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抓好商贸企业升规入库工作。

  充分把握11月、12月两次集中申报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的时机,督促各县(区)做好企业申报的指导工作,力争更多符合条件的商贸单位纳入限额以上统计,为社消零指标止滑回升提供有力基础支撑。

  (二)抓好促消费“两大活动”。

  鼓励、指导各县(区)举办美食节、购物节、大型车展等促销活动。特别是针对我市普遍销售火爆、增长较快的餐饮行业,引导餐饮企业牢牢抓住双十一、双十二、圣诞节、元旦节等消费热点,开展种类繁多的促销活动,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

  (三)抓好社消零统计指导工作。

  紧盯重点县(区)和行业,密切关注限上重点大企业,并动态掌握零售额为负的限上企业经营状况,指导各县(区)会同统计部门开展辖区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企业社消零数据申报的指导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客观真实反映我市消费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