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22-10-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 X 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扶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奖补扶持政策”的建议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转发市农牧局等部门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办发〔2018〕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两个文件,明确了对服务业企业进行奖补的政策措施。2020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财经委员会议审议,同意兑现2019年度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随后,市政府兑现了2019年度“四上企业”升规上限的市级奖补资金138万元,同时要求县(区)财政按照文件规定给予相应配套。
在兑现完成上述奖补资金后,由于与其他政策重复、政策解释和执行标准无法统一等原因,《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财经委员会议审议后废止。自2020年以后,受市、县(区)财政收入限制和《税收征收法》等法律限制(市级层面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市没有再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一直通过向上争取资金扶持我市服务业发展,两年间,先后争取到米易县、东区服务业强县,仁和区服务业集聚区,农产品冷链物流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中央、省级外经贸资金等各类项目资金300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服务业项目和企业的发展。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给全国经济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冲击。2022年5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云南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随后,国务院制定了6方面33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政府出台了6方面30项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市政府出台了涉及财税、金融、稳产业链供应链、稳投资促消费、稳资源粮食保障、稳就业保民生6个方面26项扎实稳住经济增长具体措施,涵盖了三次产业的企业和项目。
二、关于“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建议
在财政支持方面,我市出台的6个方面26项稳经济增长措施中,重点对餐饮、旅游、零售、交通运输等企业给予水电气费用、纾困补助、降率减费、缓交社保费等支持,通过消费券发放、餐饮补助、购车补助等拉动消费市场,通过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市、县(区)财政尽最大努力给予资金支持,仅在促消费政策上,预计将配套财政资金800余万元。
在税收支持方面,贯彻执行《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川发改财金〔2022〕115号)中关于税收的优惠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