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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商务局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784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四川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784号)精神,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商务粮食系统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二、公开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真实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或假公开。

   3、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调度、协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负责每月及时将信息公开在局相关网站,并做好及时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工作。

    四、政务公开内容

1、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牵头做好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加大查处假冒伪劣的力度。

2、落实商务粮食领域政务公开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以外,凡与商务粮食发展密切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均属于公开内容,包括国家、省、市有关商务粮食方面的各项促进政策及发展信息,需要商务粮食部门进行审批、审核、办理及监管的各类事项等,主要包括:

1)商务粮食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限;(2)商务粮食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内外商务发展环境、重大政策及发展趋势;(3)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4)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各项工作措施、方案和具有指导意义的重大决策及决策过程等事项;(5)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事项;(6)商务粮食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7)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情况;(8)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9)服务民生情况。制定、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内外贸发展的有关政策情况以及全市内外贸发展规划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情况。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以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公开的程序

    对拟将公开的政务事项,由相关单位或业务科室制作出公开文本,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再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审批,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应方式正式公开。

  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报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说明理由。已公开事项发生变更、撤销或终止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以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七、政务公开的时限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1、长期公开。市商务粮食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工作目标、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作风建设意见、行政许可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2、定期公开。关于商务粮食工作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工作情况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如“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来信来访处理情况、服务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问题等情况。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协调关系,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科学安排,做到规范操作,稳步实施,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市商务粮食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搞好政务公开工作,一定要从推动全市商务粮食工作出发,切实抓紧、抓实,确立明确的指导思想、内容方式,禁止搞形式主义。

    3、严格依法审批,规范审批管理。对涉及我局的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均制作审批规范表,明确审批的法律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图,尽量缩短办结时限,明确收费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审批各环节责任明确到人,在网上公布,严格按照市政务中心和我局制定行政程序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一窗发件”。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做好服务工作。

4、强化日常监督。政务公开的核心是加强监督。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建立例行公开、监督员、信息反馈等制度,凡是对政务公开信息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处理意见和结果及时公开。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把办事结果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