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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安全的节日,根据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攀食安办〔20131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商贸和粮食流通市场进行大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副局长班宏为组长,局市场秩序处、市场运行处、政策法规处、商服处、粮食调控处、粮食仓储处为成员的商贸和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工作组,印发了《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商贸和粮食流通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制定了《关于春节期间商贸和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春节期间,市商务粮食局组织检查组成员突出重点,对野猪林肉联食品有限公司等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玖欣商贸有限公司等大型酒类批发商、粮食收购点、粮油批发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北京华联等大型商场、超市进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出场检疫、检验情况;生猪屠宰、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二是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品行为;三是粮食企业收购、加工、经营、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经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限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三、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检查组人员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经销商、大型商超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联合县(区)执法人员对疑似非法屠宰点进行了摸排。春节期间全市商务粮食系统共出动车辆50多台次,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商贸粮食企业161户次,并设置了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由于措施得力,严格执法,今年春节期间商贸粮食领域没有发生食品质量案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