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商务局关于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的通知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22-09-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机关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攀纪办〔2022〕4号)要求,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于5月25日至26日对我局职工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要求对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填写出差审批单
1.出差时间按实际出差时间填写,出发或返回时间与通知不一致的应写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2.出差往返线路要填写明晰并闭环。(例:从攀枝花到成都如需从西昌转机,出差线路则应规范填写为攀枝花-西昌-成都-攀枝花)。
3.经局主要领导同意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必须写明原因;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否则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二、规范填报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
1.报销费用时,出差人所在科室的分管领导需要在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上签字。
2.差旅费报销单中伙食补助和公杂费需分别填写并标明天数。
3.任何原因产生的退票费均需写明情况并由本人签字。
4.支付机票、车票、住宿等费用均应使用公务卡;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需写明原因并经本人签字。
攀枝花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