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行政(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22-09-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商务局行政(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已经局党组2022年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攀枝花市商务局行政(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攀枝花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攀枝花市商务局
行政(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会务管理,发挥行政(局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办公会议)推动决策全局重点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人员
1.局领导。
2.根据会议内容及工作需要,由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确定其他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全局阶段性重点业务工作。
2.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事宜和突发性重大问题。
3.研究讨论向市委、市政府及商务厅等上级部门请示的重大业务工作事项。
4.分析年度目标任务或单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5.听取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落实局党组会议定工作事项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工作措施。
6.研究其他需要由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会议组织实施
1.办公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或局主要领导指定的副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2.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局主要领导确定。
3.会务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负责收集拟上会议题并送局主要领导审定,印制议题单,通知参会人员等,传达应由科室办理的会议决定事项(责任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的除外)。
4.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督促责任科室抓好落实;办公室负责收集落实情况并向局主要领导报送。
四、会议材料准备
经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审定的议题,由职能科室准备材料,经分管领导签署明确的上会研究意见后于会前1天交局办公室。
办公室及提供上会材料的科室负责做好资料的存档(存档资料须与经分管领导签字的上会资料完全一致)。
五、议题研究及决策
1.议题汇报。由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的科室负责人汇报基本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于推进缓慢或欠进度的工作,应有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领导发言。对讨论研究且应有结论的议题,参会局领导需有明确的意见或表态发言;其他参会(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发言;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发言。
3.会议决策。办公会议研究的工作事项由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综合参会人员的意见作出决策。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