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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商务局

中共攀枝花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制度(试行)》和《2021年度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21-03-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制度(试行)》和《2021年度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制度(试行)

2.2021年度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计划

                中共攀枝花市商务局党组

                            2021219

附件1

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制度

(试行)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攀商组发〔202019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会议制度的通知》(攀商组发〔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第二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会前学法的成员。根据学法内容的需要,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

第三条 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由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办牵头制定,各科室在当年1220日前向政策法规科提交下一年度会前学法计划23条。经政策法规科会商机关党办后,拟定下一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和机关党办牵头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会前学法活动一般控制在20分钟内,由主讲科室按要求提前将学习资料提交办公室。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提纲、贯彻落实意见等。学法活动应创新形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会前学法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宪法;

(二)党内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保密、政府采购、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局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 加大对会前学法购置法律用书、读本,或选聘授课(讲座)专家等的资金保障力度。

附件2

2021年度攀枝花市商务局会前学法计划

序号

学习内容

主讲科室

主讲人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服务业发展协调科

邓武勇

纳入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对外经贸科

张博帆

纳入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3

《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法规科、市场组、仁和工作专班

李树根、高克琼、期小凡

纳入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市场组

期小凡

2020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按局主要领导要求纳入2021年度局学法计划。

5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相关规定

钱源

 

6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党办

刘冰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流通组

王丹丹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办公室

朱洪海

 

9

人事管理相关规定

人事科

周世龙

 

10

招商及项目工作管理相关规定

贸促会

李春桃

 

11

会展活动相关规定

商服中心

代昕节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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