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19-08-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集聚互融,电子商务产业园引领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攀枝花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截至目前,京东商城、中国网库、软通动力、美团、去哪儿网、GOGO攀枝花等知名电商及产业链配套企业200家入驻园区,年产值超15亿元,上缴税收1000万元,园区具备项目孵化、线上营销、线下展示、项目路演等多种功能,是目前攀西地区条件最完善、设备最齐全、品牌集聚度最高的现代化电子商务主题园区,2018年3月被商务厅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二)完善体系,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积极推动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市级服务中心1个,县(区)级服务中心4个,县级物流中心1个,县级分拨中心3个,村级服务站点75个,带动邮政等物流和电商企业建成服务站点360余个,乡镇和行政村覆盖率分别达100%、80%。联合知名高校、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和知名企业成立米易电子商务研究院,以服务中心和站点为支撑开展农村电商培训210余场,累计培训人员11000余人次。
(三)助农增收,拓展扶贫产品线上线下流通渠道。帮助8家电商企业获得“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授权。通过“云背篓”扶贫渠道,销售芒果、枇杷、番茄、米易红糖等扶贫产品1050余万元,有效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助农增收。充分借助农博会、西博会、四川扶贫产品各大展会等推介平台以及O2O体验店,切实抓好特色农产品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助推本市农特产品走出去。
(四)维护秩序,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统领,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拟定了《攀枝花市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责任分工推进该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
二、关于“给予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议
(一)推广区域品牌,持续打造电商企业专有品牌。紧紧围绕“攀枝花芒果”“阳光米易”等区域品牌的推广,将电子商务与各乡镇优势农特产品充分结合,攀枝花芒果、阳光米易、丙谷的枇杷、黄草的小樱桃等区域品牌得到有效推广。企业专有品牌打造推广收到良好效果,涌现出行远牧业、老食匠、26度果园、花城UU、老高山、攀越枇杷、善果农业、芒小闲、攀果鲜、米易姐妹花等电子商务企业专有品牌。
(二)研究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认真研究我市电商企业发展现状及短板,制定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奖补措施,纳入《攀枝花市促进消费稳增长七条措施》及《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中,东区、米易县也相应出台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经梳理,符合《攀枝花市促进消费稳增长七条措施》的电商企业4家,兑现奖补23.9944万元;符合《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的农村电商企业2家,申报奖补资金45万元。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持续用力,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感谢您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