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8-06 来源:攀枝花市商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259
- 公文类型: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6-06-11
- 发布日期:2026-06-11
- 文 号:攀商发〔2026〕1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按照商务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6〕6号)要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攀枝花市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商务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2026年6月11日
攀枝花市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振消费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商务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8日至9月30日。活动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用完即止;若活动资金提前用尽,将发布官方公告宣布活动提前终止。
- 活动主题
花在花城?开票有奖
- 活动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经营主体和个人消费者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配套开展系列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营造“索票有奖、规范开票”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四、抽奖平台及服务机构
(一)抽奖平台:“云闪付”APP。
(二)服务机构: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五、参与条件
(一)发票类型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攀枝花市辖区内的零售、餐饮行业消费并开具单张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攀枝花市本地电子普通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
(二)发票时间
消费日期在2026年4月1日—9月30日的数电发票。
(三)发票抬头
发票抬头应填写与消费者本人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且该姓名需与上传发票平台的实名认证姓名一致,所有信息须真实有效。
(四)以下发票禁止参与活动:
1.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3.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5.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六、抽奖规则
(一)奖池规模
总奖池资金800万元,来源为省、市、县(区)三级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奖金兑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二)抽奖方式
采取“延时开奖”的方式,即当天上传发票,次日抽奖并实时反馈中奖结果。每张发票在活动实施期间仅可参与一次抽奖。
(三)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分消费有奖、缤纷大奖、惊喜大奖三类,活动实施期间将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奖金兑付额度,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奖项将据实扣除后予以兑付。
1.惊喜大奖:适用于1000元(含)以上的有效发票,奖项设置为特等奖10000元。
2.缤纷大奖:适用于1000元(含)以上的有效发票,奖项设置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四等奖100元四个档次。
3.消费有奖:适用于100元(含)—1000元(不含)的有效发票,奖项设置为五等奖80元、六等奖50元、七等奖20元、八等奖10元四个档次。
(四)经营主体配套活动。鼓励符合要求的餐饮、零售行业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配套开展线下抽奖、优惠套餐、满减政策、礼包活动等,提升消费吸引力,激发消费活力。经营主体自行组织的配套活动由其负责解释、对外公布和组织实施。
七、参与方式及抽奖流程
(一)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攀枝花市辖区向依法登记、正常注册的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通过云闪付APP有奖发票抽奖入口上传发票信息,由系统进行比对核验,核验通过后参与抽奖。每人每日录入发票数量不超过5张(含)。
(二)开奖流程
1.上传发票: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有奖发票抽奖页面根据指引上传有效数电发票。
2.系统校验:发票上传完成后,系统通过省级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自动完成发票核验。
3.延时抽奖:核验通过后,3个自然日内个人消费者在云闪付APP有奖发票抽奖页面点击抽奖,抽奖系统实时返回中奖结果,抽奖资格保留3个自然日。具体抽奖时间以云闪付APP公告为准。
4.奖金兑付:个人消费者中奖后,所有奖金均以电子红包形式,统一发放至中奖者云闪付APP红包账户。电子红包有效期为到账之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23点59分59秒,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该笔奖金,不予补发,将由服务机构退回市商务局银行账户。如奖金红包产生个人所得税,由服务机构在发放奖励时依法代扣,由市商务局按程序统一代缴。
5.集中公证:适时对中奖发票定期开展批量公证。
(三)异常处理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恶意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确认服务机构将暂停个人消费者参与、中奖资格,并追回奖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资金管理与拨付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指导服务机构按规定做好资金兑付的日常管理;市商务局定期测算所需资金,市财政局按市商务局申请拨付资金;市商务局负责代缴抽奖红包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机构每月定期报送资金兑付明细账、红冲发票退款台账等原始会计资料。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及时开展资金清算和绩效评价。
九、宣传推广、舆情处置与咨询投诉
(一)宣传推广
强化开票规范引导,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体系,统筹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红书等各类线上线下平台,集中开展政策解读、规则公示及中奖案例宣传,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提高活动的参与度与知晓度,充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
(二)舆情处置
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云闪付APP及时发布活动公告、参与方式、兑奖流程、中奖结果等信息,权威发声回应社会关切。
市商务局会同市税务局编制《有奖发票活动常见问题清单》,依托12345、12366政务服务热线,规范答复口径,及时精准回应群众咨询与诉求。
加强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压实县(区)属地责任,利用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出现的具体问题,努力将舆情风险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
(三)咨询投诉
1.平台客服。活动期间发票上传、发票核验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95534平台客服电话咨询。如遇平台操作、电子红包发放、使用等问题可以拨打95516平台客服电话咨询。
2.涉税涉票咨询。如有涉及税务、发票的咨询和投诉,个人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由税务机关统一受理。
十、责任分工
本次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宣传计划、问题清单及舆情应对预案;根据活动实际指导服务机构动态调整抽奖安排,按期完成工作总结,并配合上级开展绩效评价。
(二)市财政局。统筹做好资金监管工作,规范资金拨付、监管、清算全流程,严格审核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切实防范资金风险。活动结束后依据中奖发票属地结算资金,各县(区)承担资金通过上解完成结算。
(三)市税务局。统筹做好抽奖发票的风险防控与发票相关的舆情处置,建立预警指标、风险清单,定期核查;开展合规开票宣传,严查虚开发票、拒开发票等行为,重大涉税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四)市委网信办。加强相关网络舆情监测,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及时有效处置舆情。
(五)市公安局。接收并处置重大涉税违法线索,依法打击活动期间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商务、税务部门追回违规中奖资金。
(六)市司法局(攀枝花公证处)。承担对延时开奖结果批量保全证据公证工作,维护活动公平公正。
(七)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零售等领域市场交易秩序监管,依法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八)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广泛动员辖区内消费者及试点行业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做好有奖发票中奖故事宣传;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置群众与商户诉求,化解舆情风险;负责本辖区红冲有奖发票所涉奖金追回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资金结算工作。
本实施方案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官方公告为准。
政策解读:http://sswj.panzhihua.gov.cn/zfxxgk/fdzdgknr_1/zcfg/zcjd/10308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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